12月29日,市**发布了关于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限的公告。 具体内容如下:
为妥善有序做好我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执法工作,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同意,我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限按照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**款有关规定执行,即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王思勤
通讯员 徐莹莹 编辑 李晓颖
一审 房伟 二审 雷军虎 三审 赵鹏 终审 王籍
来源:九派**
12月24日
宁明县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系列案**宣判
钟某生等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
2020年4月28日上午,公安机关接到多名**众报警,在G322国道往宁明县方向有一辆大货车散发出强烈刺激**气味,沿途**众均出现辣眼睛、流眼泪等症状,怀疑是化学品**露。经初步侦查,货车上装载的物品为制毒原料及半成品。
公安机关查明,2018年初,被告人钟某生、尹某宇、陈某参等7人在宁明县某废弃松香厂生产制毒物品。
钟某生先后组织刘某远、陈某俊等13名制毒工人到松香厂制作制毒物品麻黄碱,由陈某参负责接送制毒工人。2020年3月,尹某宇向买家戴某出售该批制毒物品麻黄碱,共重约300公斤。
案发后,钟某生的表弟梁某生连**将松香厂内的制麻设备及原料拉运到某安置仓库存放。公安机关在该仓库查获硼氢化钠可疑物48桶1200公斤、盐酸可疑物506桶约12650公斤、氢氧化钠453**约11325公斤、酒石酸可疑物49件约1225公斤及各类制毒工具。
经审理,钟某生等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,并处罚金200万元至3万元不等。
来源:宁明县融媒体中心
来源:广西法治日报